大贷款人角色:我国银行具有监督作用吗?
2008-10-20分类号:F832.1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美国南加州大学Leventhal会计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摘要】目前,银行贷款仍是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途经之一,但是作为大贷款人,银行能否发挥监督作用呢?本项工作比较了两项银行贷款政策——贷款利率和贷款续新,结果发现,贷款利率与借款人财务状况之间有正向压力传导效应,即业绩越好,贷款利率越低,说明存在监督作用,但是贷款续新与借款人财务状况之间的情况则相反,业绩较差,获得续贷的可能性更高。经过分析本文认为,我国银行作为大贷款人已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且主要通过贷款利率政策体现出来,但贷款续新政策反映的主要是银行的融资作用而不是监督作用。
【关键词】大贷款人 银行监督 贷款续新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号70472078)“债权管束与会计信息有效需求”; 教育部留学回国科研启动基金(教外司留[2005]383号)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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