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VS强制执行措施
2008-04-23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该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补缴税
【关键词】VS 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 保全措施 税款征收 强制执行 金融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