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业主等个税扣除标准新规解读
2008-08-15分类号:F812.42
【部门】江西省赣县地税局 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学校
【摘要】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2008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以下简称新《通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等相关政策,同时财政
【关键词】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 工资薪金 个人独资企业 业务宣传费 纳税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 职工教育经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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