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
2008-11-12分类号:F812.0
【部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河南省周口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摘要】从社会经济角度看,和谐社会追求的具体目标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国民与政府的和谐(人-政和谐)。本文分析说明,人们不可能完全依赖市场作用来实现上述目标,只能通过市场作用和公共财政作用(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才能达到目的。鉴于公共财政活动兼具经济协调与政治干预的特点,现代社会最终选择了在公共财政框架下,通过"经济拯救"和"道德拯救"方式管理社会,管理人性,并以此控制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和主要进程。
【关键词】和谐社会 可持续发展 公共财政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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