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记事(2008年6月)
2008-07-15分类号:F726
【部门】
【摘要】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发出《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各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为国家机关指定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机构,名称统一为"价格认证中心"。
【关键词】物价工作 价格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涉案财物 鉴定管理 涉农价格 补充通知 电力价格 价格干预 发电用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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