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交易主体、流通模式与地方政府行为
2008-12-15分类号:F321.1
【部门】广东金融学院经贸系
【摘要】对农村土地流转的三方:农村、城市和政府的考察表明,有效的交易主体包括农村中的农民、农村社会组织、农业生产企业,还包括各地政府,更包括城市中的城市居民、城市工商企业、城市房地产企业、城市的农业经营者。只有促进农业土地在这些主体间的流转,为每一类流通模式打通管道,才可能更加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社会配置,为农村经济效率优化创造必要条件。
【关键词】土地流转 农村 城市 政府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有企业微观效率的基础研究”(批准号:04BJL031)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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