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酒类消费税的建议
2008-06-01分类号:F426.82;F812.42
【部门】青海省税务学会 青海省税务学会
【摘要】酒和烟不一样,适度饮酒有利于健康;吸烟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酒类消费税应当"寓限于征"而不是"寓禁于征"。现在酒类生产经营的问题,一是中低档粮食白酒税负偏高;二是酒类过度包装愈演愈烈,造成资源浪费。而现行酒类消费税政
【关键词】酒类消费 寓禁于征 互助青稞酒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资源浪费 生产基地 负偏 从量计征 差别税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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