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重要形式
1995-04-30分类号:F121.29
【部门】安徽省阜阳地区体改委
【摘要】作者从分析股分合作制的概念入手,阐明了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合理内核"和合作制的"基本内核"有机结合的观点。他认为,股份合作制具有许多优越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一种重要形式。其运行机制确立了企业法人的主体地位,保证了自主经营机制的实现、完善和强化了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确立了自负盈亏的风险机制;确立了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最后,作者还将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作了深入的比较分析。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自我约束机制 风险机制 股票市场 出资者 现代企业制度 税后利润 按资分配 基本内核 经营决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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