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竞买保证金约束力待增
2008-07-30分类号:F301
【部门】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摘要】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下称2008文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版示范文本契合物权法要求,立足市场原则,维护双方权益,故备受瞩目。笔者在学习过程中,既有收获,同时对其中的一些条款也有一些疑问。2008文本第31条约定: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
【关键词】竞买保证金 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 工商行政管理 出让合同 受让人 出让人 市场原则 自身原因 竞买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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