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规制对发电市场结构演进的影响
2008-05-25分类号:F407.61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政府利用准入规制控制发电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是政府对发电市场结构进行规制的主要手段,决定了竞争性发电市场结构的形成。政府对市场力的规制可以防止发电厂商滥用市场力逐利,损害竞争,导致社会福利无谓损失,从而保护竞争性发电市场结构。同时,政府还需要建立非对称规制,对基本和重要业务的新进入者实行比对原有垄断经营者更优惠的待遇和简化的规制,以促进发电市场竞争性市场结构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政府规制 发电市场 市场结构 结构演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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