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税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所得税纳税调整探讨
2008-10-01分类号:F275
【部门】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摘要】2008年第1期《财务与会计》(综合版)刊载了朱学义教授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含税账务处理辨析》一文,对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进行了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认该业务会计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如何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纳税调整,也是很多企业面临的困惑。为此,笔者在朱学义教授对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增值税处理的基础上,对所得税纳税调整作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分期收款销售 纳税调整 业务会计 所得税法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务与会计 长期应收款 递延税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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