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对增值税的影响
2008-03-01分类号:F27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一、新旧会计准则对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的比较分期收款销售,是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照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即,在发出商品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按照合同规定取得每期应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关键词】分期收款销售 库存商品 销售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借记 贷记 银行存款 销项税额 长期应收款 实际利率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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