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换权利理论的新型农民培育研究
2008-11-10分类号:F320
【部门】淮阴师范学院地理系
【摘要】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交换权利缺失而导致农民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缺乏,是影响到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关键原因。坚持以人为本培育新型农民,切实保障农民交换权利是前提,注重制度体系创新是基础,向农民投资是手段,从而为新农村建设源源不断地培育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合格建设者。
【关键词】交换权利 新型农民 新农村建设 对策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05SJB790015; 江苏省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HAS06009;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基金; 淮阴师范学院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项目编号:06QNZC015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