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制度障碍与改革路径
2008-11-23分类号:F301
【部门】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摘要】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核心是推动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制度。发挥土地保值增值的作用,首要任务是赋予农民物权性质的土地产权,进而实现农地产权的商品化、货币化,促进土地流转,并结合不同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针对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失地农民财产权益的紧迫性,重要的是提高农民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谈判地位。
【关键词】土地 财产性收入 制度障碍 改革路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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