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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从土地股份制得到什么?——以南海农村股份经济为例

2008-01-15分类号:F301

【作者】刘愿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国家征用农地制度遭受愈来愈多的批评,南海土地股份制则被视为发达地区农地制度选择的普遍模式,是国家征地制度改革的第三条路径。本文根据实地调查发现,尽管普遍施行土地股份制,南海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家庭经营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农民主要的收入渠道,南海土地股份经济不仅收入渠道单一,而且农民股权收益水平低并遭遇代理人侵害。南海土地股份制的实质是以土地为主的农村资产再集体化,在中国农村强制推行土地股份制可能是得不偿失的不可逆过程。
【关键词】土地股份制  代理人侵害  再集体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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