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宁夏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调查

2008-10-30分类号:F301

【作者】税玉海  
【部门】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宁夏自治区平罗县,记者看到,早在2006年就开始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探索,开展了以集体土地和资产为资本,以存贷、托管、代耕种土地等方式为主要业务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并取得了农户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益的"三赢"效果。
【关键词】土地信用合作社  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改革  集体土地  土地资源  乡镇级  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  批租  土地政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