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的机理分析与机制构建
2008-09-18分类号:F272.92;C961
【部门】南通职业大学民营企业研究所
【摘要】在理论层面,对高技能人才的内涵界定不宜过泛;在操作层面,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划分与使用不必拘泥于已获得的职业资格等级。高职院校承载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历史使命,但高技能人才的特点及其成长规律决定了其只能培养合格的"半成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中,企业的主体作用不可替代。企业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培养二律背反现象表明,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必须形成政府主导,院校、社会和培养对象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培养 企业主体作用 机理 机制
【基金】南通市人才工作研究项目“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主体作用的对策与思考”[批准号:通委人才办(2007)11号]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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