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机制的思考——以深圳市为例
2008-08-15分类号:F293.33
【部门】深圳物价局
【摘要】一、物业服务产品属性决定其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物业管理是一种区域性公共产品。对于不同物业管理区域来说,物业管理存在差异,业主需要何种质量的产品,以及愿意为接受这种产品提供何种报酬,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双方的合同行为。因此,从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来说,物业服务应采取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关键词】物业服务收费 物管企业 住宅物业 收费标准 产品属性 物业买受人 管理市场化 浮动幅度 市场调节价 价格形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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