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等涉税政策变化解析
2008-06-23分类号:F293.3;F812.42
【部门】江西省上犹县地税局 浙江省诸暨市地税局 江西省赣县地税局
【摘要】2008年3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从2007年8月1日起、住房租赁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一揽子新税收优惠政策,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笔者结合新旧政策内容,对其具体涉税政策变化解析如下。
【关键词】税收政策 货币补贴 政策内容 房产税 应纳税所得额 套型面积 缴纳营业税 落实私房政策 地税局 房地产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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