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极限研究
2008-05-15分类号:F293.2
【部门】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广州地理研究所 广州地理研究所 广州510275 广州地理研究所 广州510070 广州510070 广州510070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粮食安全、土地开发适宜性以及综合生存环境等不同条件约束下的珠江三角洲建设用地最大供给量与供给约束。其结果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极限为(97.12~110.57)×104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3.30%~26.52%,其中尚未建设利用部分为(21.08~34.53)×104hm2。如果参照1997年~2004年各市年均新增建设用地的话,全区平均尚未建设利用的土地最多只能供给13年使用,其中珠海、佛山和中山只能供给3年~4年,深圳和东莞只能供给7年~8年,广州只能供给约13年;如果再考虑用地区域与供地区域可能不重叠的话,则土地可供时间更短,上述诸市很快将陷入无地可...
【关键词】珠江三角洲 建设用地 极限 综合生存环境
【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编号:06020306)
【所属期刊栏目】资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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