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安排对江苏阳光的影响及启示
2008-07-23分类号:F279.26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1994年2月18日,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等五家法人单位共同出资成立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阳光)。2002年5月21日,江苏阳光实现民营化,之后,江苏阳光的控制权安排影响了其融资行为,进而影响其利益输送行为,最终对其业绩产生了影响。本文立足分析江苏阳光民营
【关键词】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融资行为 现金流权 内部资本市场 短期借款 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股权关系 私人收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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