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日两国相关审计准则看内部控制欠缺的判断与风险管理
2008-11-15分类号:F239.21;F275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
【摘要】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信赖性,防止重大会计错报的出现,注册会计师审计增加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2004年美国上市公司监督委员会(PCAOB)颁布了第2号审计准则(Auditing Standard No.2,AS2),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验证,并发表审计意见。日本的企业会计审议会也在2007年2月15日颁布了《有关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与审计的准则》,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内部控制报告和审计制度。这项新型审计工作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业务量,扩大了审计的责任。本文在概括美日两国审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风险管理探讨内部控制的评价。
【关键词】内部控制 审计准则 财务报表审计 风险管理 错报 剩余风险 美国上市公司 企业会计 审计责任 公司财务报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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