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及纳税处理
2008-12-01分类号:F275
【部门】山东省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1.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和判断方法一要明确"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二要明确"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即资产只有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2.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 纳税处理 可收回金额 减值迹象 应纳税所得额 账面价值 应交所得税 累计折旧 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清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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