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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

2008-06-08分类号:F231.5

【作者】毛新述  何玉润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关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一项重要变化是要求母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同时指出,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文介绍如何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工作底稿的抵销分录,以简化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期股权  成本法核算  购买日  少数股东权益  可辨认净资产  抵销分录  工作底稿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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