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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1995-11-15分类号:D922.22

【作者】廖益新
【部门】厦门大学法律系
【摘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各国国内税法都是国际税法渊源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两部分法律渊源彼此间的关系应如何认识处理,在国际税法理论和实践中,仍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的课题。一、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是国际税法规范体系中功能不同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中,各国依据主权制定的国内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定对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如何征税。也就是说,征税权的创设,课税对象的范围和课税程度的确定,首先是各国通过国内税法确立的。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作用,主要在于规范
【关键词】双重征税  税收法律关系  征税权  课税对象  国内税  税收协定  法都  国际法原则  预提所得税  法律渊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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