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式版权保护
2008-11-25分类号:F204;G122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特征,应从其特点和难点出发,探索一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保护与权利主体民间保护相结合的新思路,充分调动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立法上宜采取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相结合的模式,在具体方法上应实施登记式版权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著作权 版权登记
【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BFX043);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TJSR07-1007)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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