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协作框架构建
2008-11-28分类号:F239.65;F832.2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
【摘要】本文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为研究背景,分析了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相互协作的必要性,提出政府金融审计应当发挥独立性、综合性优势,突出检查和再监督功能,而金融监管机构则应当重新整合现有职责,重点发挥行业管理和常规风险监管职能,以构建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的总体协作框架。从而形成审计与监管合力,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政府金融审计 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 协作框架
【基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谐社会构建与政府金融审计职责研究”的成果之一(批准号:08SJD7900022)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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