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组织开展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2008-03-15分类号:F233
【部门】
【摘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会协[2006]74号)的有关规定,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各地方协会发出通知,决定启动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各省级协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这项工作,认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上报的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上报中注协。按照通知的规定,凡在2008年1月1日前经省级财政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 地方协会 评价办法 继续教育制度 省级财政部门 指标体系 年龄结构 自愿申请 学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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