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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企业改制前后有关债权债务的产权界定及账务处理

2008-06-15分类号:F233

【作者】秦曙强  
【部门】河南天马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企业改制通常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通常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笔者遇见一个对企业改制后债务核销产权界定的案例,并由此带来一些对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进行产权界定及账务处理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键词】产权界定  企业公司  债权债务  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制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所有者  保留追索权  应付福利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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