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
2008-03-08分类号:F233
【部门】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各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海关总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人民银行 特派办 市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会计服务市场 营业管理部 扩大服务 国际会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