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对亚太地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示范效应
2008-06-10分类号:DD913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要】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印度结合本国农业实际,在满足加入WTO要求的前提下,构筑了一个兼顾育种者利益、农民权利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该制度在促进印度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并对亚太地区其他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深远的示范效应,成为在UPOV公约框架之外另行构建新模式的领头军。
【关键词】植物新品种保护 农民权利 UPOV 领头军 种子公司 示范效应 育种成果 知识产权立法 知识产权体系 育种者
【基金】农业部2006年软科学课题“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竞争力”部分内容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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