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法律风险研究
2008-03-18分类号:D996.1
【部门】深圳发展银行资产保全部
【摘要】本文从国内银行业关于进口押汇的操作实践入手,分析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两个主要法律风险:一是出质人通过信托收据重新占有质物导致保证人免责问题;一是银行通过信托收据确立对货物的所有权与进口押汇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冲突。进而提出解决上述进口押汇法律风险的对策——建立让与担保制度,并对我国让与担保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进口押汇 法律风险 让与担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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