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协议在我国适用性初探
2008-02-18分类号:D923.41
【部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 武汉430072 武汉430074
【摘要】通过对知识共享协议成立的合理性、作用等方面进行探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认为,知识共享协议必然会对我国知识创新产生积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在当前还是有限的。如果要使知识共享协议在激励我国知识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赖于完善、加强我国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对知识共享协议进行创造性的运用。
【关键词】知识共享协议 著作权 网络传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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