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研究
2008-04-15分类号:D922.591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
【摘要】"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一般原则,即将于2008年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本文认为,用人单位除严格遵守法律外,必须加强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证据收集意识和证据保管工作,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关键词】劳动争议 仲裁 诉讼 举证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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