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看劳动者的违约金承担与劳动合同期
2008-03-10分类号:D922.5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上海200433 上海200433
【摘要】面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作者试图突破现有法理学研究的局限性,以违约金的补偿性质为前提,通过违约金计算模型的建立,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角度对劳动者的违约金承担和劳动合同期限等问题进行本质上的分析和探讨,以从经济理论上证明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取消劳动者违约金和限制劳动合同期等规定的一般合理性,并进一步对培训费用分摊等法律问题和改善劳动者弱势地位的办法等提出了具体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 违约金 合同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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