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归属”到“重利用”——30年土地法律制度的巨大变革
2008-12-30分类号:D922.3;D923.2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法律禁止土地流转。1982年宪法确认国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前期,宪法和《民法通则》对于城市公有土地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都是禁止流转的。当时在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物权概念在逻辑上一直是被否定的。而改革的起点就是源于与土地使用制度密不可分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关键词】土地法律制度 国有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民法通则 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使用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立法 土地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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