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内幕交易行为的行政监管与刑事制裁
2008-09-15分类号:D922.287;D924.3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防治证券内幕交易需三个步骤:首先,需对证券从业人员的个人交易进行疏导,而不是单向堵截;其次,应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杜绝法律漏洞与监管不力;最后,施以严厉的刑事制裁,这是规制内幕交易的有力手段,也是防治内幕交易罪的最后防线。
【关键词】内幕交易 优先原则 中国墙制度 过错推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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