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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特征及审查

2008-04-28分类号:D918.9

【作者】吴涛  
【部门】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医疗事故鉴定只能由医学会鉴定委员会进行,其他任何法定鉴定机构或民间鉴定机构都不能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证据必须具有专门性、科学性和法律性,还必须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证据的分法性进行审查,看其鉴定文体、证据形式和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才能保证医疗鉴定的公正性。
【关键词】医疗事故  司法鉴定  证据特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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