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诉讼与中小投资者保护
2008-02-20分类号:D915.2;D925.1
【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 100032 北京 100871 北京 100032
【摘要】对于具有"小额多数"性质的证券民事侵权诉讼,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其判决效力的"间接扩张"方式,存在"搭便车"问题,因此无法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本文在理性人的假设下建立模型,论证只有借鉴英美法系"集团诉讼"制度(Class Action)中的"选择退出规则"(Opt Out),将判决效力直接扩张到所有当事人,才能有效避免"搭便车"问题,使法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成为可能。
【关键词】集团诉讼 代表人诉讼 选择退出规则 “搭便车”问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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