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森林法比较研究
2008-04-15分类号:D912.6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综合处 武汉430072 北京100714
【摘要】借鉴德国在利用法律手段规制森林的利用、保护、经营管理与生态保护上的成功经验,从中德两国森林法的立法目的与价值理念、管理体制、调控机制、经营管理战略和实施与保障机制等方面对两国的森林法进行了初步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完善中国的森林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并指出中国现行《森林法》最大的缺陷就在于立法价值理念的缺失。
【关键词】森林法 价值理念 立法目的 调控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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