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课程在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引入——法律思维的视角
2008-11-15分类号:D90-4;G643
【部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摘要】认为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而具体途径可以引入法律方法的课程。由于国内相关研究已经展开但还不成熟,所以,从研究生阶段开始试点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可以从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两个方面,在教学相长中不断完善法律方法课程,以达到提升法律思维水平的目的。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律方法 法律思维 法学硕士
【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重点研究项目“司法方法与;谐社会的建构”(项目编号:06SFB1003)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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