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举制平反不等于否定废科举
2008-07-10分类号:D691.3
【部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厦门 361005
【摘要】提出为科举制平反的人士和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不仅否定废科举,而且主张恢复科举制;第二类是对废科举提出质疑,认为废科举是因噎度食,但并未提出恢复科举制;第三类是不否定废科举但充分肯定科举制。本文认为,科举制应该平反,废科举则是历史的必然。重新认识科举制,不等于否定废科举,更不是主张在当代恢复科举制,而是要还科举制的本来面目,还其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科举制在清末被时代和历史潮流所否定。并不意味着这一制度应该永远被否定。科举制尽管有许多局限和弊端,但仍不失为中国的一大发明。
【关键词】科举制 考试 书院
【基金】厦门大学“985”工程项目“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研究”(A2005208)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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