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分析
2008-07-15分类号:F114.46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摘要】随着2002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正式启动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的进程。扩大投资领域的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之一,但从东盟国家的实际情况看,大多缺乏稳定的投资环境和规范的市场机制。为此,在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发现该区域内国际投资保护制度中的缺失,从而完善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环境和机制,这既是最终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包括政治风险在内的投资风险的必要手段。
【关键词】中国与东盟 国际投资 保护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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