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规定的质的解析
2008-03-15分类号:F091.91
【部门】重庆工商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 重庆400067
【摘要】马克思的价值规定有两个基本前提,即"政治经济学只研究财富的社会形式"和"交换必有共通物",其价值概念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重性质;价值的本质是社会分工条件下生产者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关系;马克思的价值规定存在着既排斥使用价值又严格依赖于使用价值的内在矛盾。马克思通过从"社会总劳动"到"社会劳动"的概念替代"化解"了内在矛盾,并通过劳动二重性理论构建起价值规定的完整逻辑形式。但事实上,概念替代和劳动二重性仅仅掩盖了矛盾,并没有真正化解它,反而使价值规定更加远离了其现实基础——使用价值。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价值规定 使用价值 劳动二重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