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四十年的土地立法(五)
1995-11-10分类号:D927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
【摘要】台湾四十年的土地立法(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赵晓耕地权的限制1、禁止私有的土地台湾《土地法》第14条规定,下列土地不得私有:(1)海岸一定限度内的土地。(2)天然形成的湖泽而为公共需用的,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内的土地。(3)可通运的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
【关键词】土地立法 区域计划 《土地法》 赵晓耕 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 土地所有权人 十年 施行细则 实施办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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