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中的上诉机制
2008-03-15分类号:D996.1
【部门】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美国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和ICSID"中心"秘书处提出的有关创立上诉机制的建议对传统的"一审终审制"提出挑战。建立上诉机制有益于保持裁决的一致性、纠正适用法律错误和可能的严重事实错误以及弥补目前裁决审查机制的不足,但也存在与仲裁终局性原则相矛盾、增加待解决案件的数量以及导致争端解决制度政治化的缺限。少数发达国家和ICISD率先尝试建立国际投资争端上诉机制的行为反映了发达国家力图提升东道国对外资保护的强度;鉴于此,发展中国家应当提高警惕并采取因应之策。
【关键词】投资者-东道国争端 上诉机制 裁决的一致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贸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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