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
1995-03-10分类号:D923.2
【部门】湖北枝城市土地管理局
【摘要】我的观点湖北枝城市土地管理局吴红剑现就“地与法”专柱的案例,我想谈点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该产权应属甲比较合理,其理由是:一、商人收养甲后无其他继承人,按遗嘱甲取得了合法产权。二、甲在养父母过世之后,尚未成年,无依无靠,只好投靠生父母,但甲未成年的生...
【关键词】土地管理局 枝城市 产权人 个人财产 侵权行为 家庭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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