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工程招标中合同成立时间的研究
2008-02-20分类号:D923.6
【部门】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在国际工程招标中,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合同的成立。根据国际公约的要求,以及要求书面形式往往是为了解决合同的证据问题,因此,即使招标投标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不意味着合同应当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中标后无论是中标承包商还是业主,如果拒签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国际工程 招标 合同成立
【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码:TJFX07-047)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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