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资源用益物权人课税:理论基础与制度框架
2008-11-05分类号:D923.2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物权法的实施,为国家对使用国有资源的用益物权人课税,提供了法律基础。本文以国家课税的三个基础为逻辑起点,根据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和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可分离的法理,阐述了我国对国有资源用益物权人课税的理论根据,并对我国准备开征的物业税的性质与功能定位,以及如何建立物业税的双重构架模式,笔者提出了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家课税基础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对用益物权人课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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