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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

2008-07-15分类号:D922.294

【作者】董灵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神经中枢,是市场竞争最直接和最敏感的风向标。市场作为资源分配的基本手段是通过竞争性价格来实现的。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这一价格形成机制,禁止任何垄断协议通过人为操纵价格、限制产出来直接或间接地阻碍竞争性价格的形成,从而将市场价格提高到竞争性价格之上,扭曲市场竞争机制,损害消费者。
【关键词】垄断协议  操纵价格  本身违法原则  反垄断执法机构  限制产量  固定转售价格  竞争危害  市场支配地位  反竞争行为  市场竞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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